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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届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1/10 15:02:36浏览量:2394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期刊单位:

经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研究决定,根据本会“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评审条例”,第七届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并将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各有关期刊单位按要求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参评人员必须为本会会员单位成员。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连续编龄满5年(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有特殊业绩者,对编龄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3. 积极参与科技期刊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作为主要作者在近5年内公开发表过编辑出版方面的论文或论著。
4. 评选标准参见“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评审条例”第三条。

二、申报时间及评审费用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评审费用为每人300元。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请参见“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评审条例”第四条。
参评表和专家推荐意见书可此下载:
参评表(20131220).doc 专家推荐意见书(20131220).doc
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材料不全、申报逾期、未交评审费者,不予受理。

四、公示及表彰
入选获奖者名单将在本会网站上公示。最终获奖名单将在本会网站、《会讯》及《编辑学报》等媒体公布。本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骏马奖”奖杯一座(奖杯工本费收取时间另行通知),并将获奖结果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
颁奖仪式将于2014年7月在北京举行的“第14届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学术研讨会”上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参评材料及评审费请于2014年4月15日前寄至如下地址:
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西401室 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
联系人:姚希彤  联系电话:010-62147743  E-mail: kxcessp@tom.com
网址:http://www.cessp.org.cn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2014年12月20日

 

 

 

 

附件: 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评选条例

为促进中国科技期刊办刊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科技期刊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青年人才在科技期刊改革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奖项名称: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奖。

第二条  评选范围:本会会员单位成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编龄最低要求为:从事科技期刊工作满5年。有特殊业绩者,对编龄要求可适当放宽。本奖项对以往各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每届评选每种期刊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第三条  评选标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遵纪守法,热爱科技期刊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求实、协作、开拓、进取”的科学精神,以及优良的编辑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科技期刊出版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是所在期刊单位的业务骨干,所在期刊2010年以来未受过上级管理部门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编辑工作中,策划能力强,选题价值大,编校质量高,组织编发的稿件发表后反响良好。

2. 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能够采取先进的办刊理念和运作模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对深化改革、提升所在刊物整体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在组织建设、机制创新、人员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 在全媒体转型中,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数字化、网络化等新平台建设、新方式运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在发行及品牌推广工作中,能够根据所在刊物的特点,探索新的传播和推广方式,并取得明显成效。

5. 在营销工作中,能够采取新的营销理念、营销渠道和营销办法,积极开发新用户,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营销业绩持续增长。

参评者必备条件:至少有2篇关于期刊业务的论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参评者为论文第一、二作者);或有1篇论文,但在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学术研讨会上进行过大会交流,或获得过中国科技期刊青年编辑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第四条  上报材料: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1. 申报材料:(1) 参评表原件;(2) 两位专家推荐意见书原件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3) 发表文章、主要成果和业绩及学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注意事项:(1) 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规格为A4纸大小。装订顺序为:参评表,专家推荐意见书及专家职称证书,发表文章、主要成果和业绩及学历等证明材料;(2) 负责推荐的两位专家需具有高级职称,且属于不同单位,其中一名必须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

第五条  评审程序:符合参评条件者,经所在编辑部或杂志社签署推荐意见,由主办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之后,上报本会评审委员会。经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及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审核评议,将评选结果报理事长办公会批准并颁奖。

第六条  评审原则:评奖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第七条  表彰奖励:获奖名单将在本会相关媒体上公布,对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并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本会将从获奖者中择优选拔,推荐参加“中国青年科技奖”的报评。

第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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